关于加强和规范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群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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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成协〔2024〕005号

  

各分支机构、科研机构、内设机构、实体机构、有关项目组:

  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件精神以及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协会网络建设,规范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群组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群组建立与管理责任

  各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业务群组时,应明确业务群组名称、责任部门(机构)、用途、规模、成员来源、群主和管理员等信息,对成员人数超过300人的业务群组需填写《中国成协互联网群组备案表》。群主和管理员要定期对群内人员予以认定,对不符合规定的群成员予以及时清理、删除,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进群。

  二、规范群组命名与成员管理

  业务群组命名规则为“中成协+业务或项目名称+群类型(如交流、支持等)+群”。外部合作单位为协会建立业务群组时,管理主体应为合作单位,群主和管理员应为合作单位人员。对于功能重复的群,需进行合理整合。

  三、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与内容管理

  各机构应按照《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规定,做好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业务群组的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所发布和讨论的信息原则上按内部资料管理,公开发布和讨论的信息仅限日常工作。严禁在群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信息、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未经协会授权,所有微信群、QQ群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协会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内容。

  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网络安全责任。所有协会微信群、QQ群实行群主和管理员负责制、群成员实名准入和请出制,实行机构负责人监督制。对于因工作结束,不再需要的微信群、QQ群,群主要主动解散。对于长期未使用或使用频率过低的“僵尸群”,应及时注销或解散。

  五、开展安全自查与监督检查

  各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秘书处对协会及各机构网络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发布信息或微信群、QQ群管理混乱造成负面影响的,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请各机构认真执行本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于2024年1月23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共同维护协会网络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群组的健康发展。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