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征集推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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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成协〔20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有关工作,持续推介“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助力学习型社会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

  1.征集推介对象。

  在平凡岗位上坚持终身学习、取得显著成果,并能带动周围群众共同参与到学习中来,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励志人物以及长期致力于终身教育领域无私奉献的工作者。重点面向基层工人、农民、教师、社区居民、退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国籍为中国籍,无不良行为记录。一般情况下不推介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全国劳模。

  2.征集推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2)立足岗位作为,成效显著。爱岗敬业,勤于学习,善于钻研业务,学以致用,特别是在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创新创造等方面成效显著。积极传播教育数字化应用,推动社会数字化进程;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通过技术创新、优化流程、改进设备性能、开发实用工具等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助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主动参与社区教育和活动,激发社区居民学习热情;助力老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发展,推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各类文艺体育活动,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和全民健康。

  (3)学习事迹生动,感染力强。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勤勉好学,事迹真实、鲜活,学习过程需有可追溯的成长轨迹,通过自身学习改变生产生活,其坚韧学习精神能够使公众产生情感共鸣。

  (4)示范带头作用强,认可度高。一是践行终身学习理念,自身学习成果显著,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学有所用。二是积极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学习,为全民终身学习发挥模范作用。三是热心服务百姓,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单位或当地具有影响力和感召力,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1.征集推介对象。

  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的终身学习项目,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行业,持续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深受居民认可、社会影响面大的教育服务项目或学习教育活动。其实施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中无不良记录。

  2.征集推介条件。

  (1)方向正确,服务大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有关要求,遵循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总体部署,在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以教育数字化开辟发展新赛道、塑造发展新优势,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推进全民阅读,提升终身学习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深入推进全民终身学习过程中成绩突出。

  (2)特色鲜明,品牌响亮。项目立足地域、行业或单位实际,充分挖掘自身优势与文化内涵,打造具有独特性和辨识度的核心亮点。内容设计紧密贴合人民群众的真实学习需求,形式新颖生动,富有吸引力。善于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与教育力量,形成了定位清晰、口碑良好、可持续运作的品牌效应。

  (3)参与广泛,氛围浓厚。项目扎根基层,深入社区、乡村、企业、校园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持续吸引力。项目名称应生动鲜明、易于传播,避免直接使用机构或单位名称。项目持续开展时间不少于2年,年度参与规模原则上达到线下不少于1000人次或线上不少于3000人次(偏远地区可适当放宽),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社会影响力。

  (4)运行稳定,实效突出。项目组织管理规范,实施计划周密,学习形式多样,参与途径便捷。拥有相对稳定的实施场地、必要的经费保障以及一支专业或热心负责的管理与志愿服务团队。机制健全,能够保障项目长期、稳定、高质量运行,学习成果实实在在,得到学习者普遍认可。

  二、推介名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可推介“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3至5名(个),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可推介各1至3名(个),国家老年大学可推介各1名(个),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组织其各分支机构推介各1名(个),参与活动的大型企业可推介1-3名(个)。

  各报送单位可同时推介“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1名(个)(需在推介登记表排序备注中注明)。

  往年已获得“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人员和项目不再推介。

  三、推介和展示方式

  (一)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地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拟推荐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材料(文字、视频、图片、教学资源)报送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请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相关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件1、附件2)。

  (2)个人照片3-5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要求:jpg格式的文件,单张图片文件不小于5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中主元素要清晰)。

  (3)视频资料(鼓励提交,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3分钟,内容充实、紧凑,片头和片尾均不超5秒,视频不能带有台标、logo等标识)。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相关材料

  (1)《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件3、附件4)。

  (2)近年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电子版,3-5张,不低于5MB)。

  (3)视频资料(鼓励提交,技术要求同上)。

  3.“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提交材料

  照片电子版3-5张和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人员的突出事迹、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技术要求同上)。

  (三)材料提交方式

  请登录“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oschool.org.cn),按项目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纸质材料盖章后邮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所上报的电子材料请刻制光盘或用U盘等形式一并邮寄,视频请拷贝原视频。所报送的材料视同授权用于宣传推介。

  (四)推介、展示及宣传方式

  学习活动周专家小组将结合各地推介的材料,研究提出2026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以及“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拟推介名单,并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审定后公布。

  “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事迹和成果将通过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启动仪式、中央新闻媒体、教育部网站、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网站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宣传。

  同时,将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乡村活动,通过举办报告会、阅读分享会等多种形式,发挥“百姓学习之星”的引导、示范和辐射作用,用“百姓学习之星”的先进事迹感召青少年学生、社区居民以及各行各业的人们,激发全民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

  请各地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宣传推介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指导。要成立宣传推介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提升宣传推介质量。要严格按照推介条件和程序,做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征集推介、公示、材料提交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五、联系方式

  1.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联 系 人:黄晓晨、洪婷婷

  联系电话:010-58581171;18511109307

  电子邮箱:caeabgs@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号院高等教育出版社综技楼107室;邮政编码:100120

  2.技术咨询

  有关网上提交材料登录用户名、密码和技术的问题,请通过“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成协网站进行咨询。

  联 系 人:刘晓妹、肖志华

  联系电话:18611285781、18611262269

  电子邮箱:liuxiaomei@enaea.edu.cn

 

  附件:

  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

  2.“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

  3.“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

  4.“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2026年2月2日